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 风淋房

product center

风淋房

风淋房

  • 产品名称:锦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
  • 产品分类:风淋房
  • 公司名称:火狐体育竞猜软件
  •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
  • 添加时间: 2024-04-07
产品详情

  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提高灭火救援通行能力,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减少火灾危害及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消防车通道是指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消防车通道等。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车通道工作,推动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问题。

  第五条 各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委宣传部、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应当通过网站、科普教育基地、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畅通消防车通道的宣传教育,普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知识,提升全社会共同维护消防车通道安全意识。

  第七条 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核城市主要道路的高架桥、地道桥、停车场规划时,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消防车通行要求。

  第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进行审核检查、验收、备案抽查时,应当着重审查消防车通道设置是不是满足国家相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以保证其使用功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建工地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临时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 消防车通道沿途依法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标线,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第十条 消防车通道上不可以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可以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状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规则,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车通道,不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

  第十二条 单位负责本单位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标识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标识的设置和维护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标识的设置和维护管理。

  (一)消防车通道沿途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

  (二)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厘米,线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三)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厘米,内部网格线厘米,内部网格线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第十四条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当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

  (二)对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自觉规范停车,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货架等设置,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依法处置流动商贩、店外经营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配合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拆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和设施。

  第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并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设立消防车通道标识、划定消防车通道标识线。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时应当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对路内停车泊位组织施划时,应当规范车辆停放位置,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配合实施拖移。

  第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指导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员会对管理区城内消防车通道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对单位、居住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开展日常检查;指导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员会开展消防车通道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管理情况开展检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依托“智慧城市”建设,逐步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禁止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违章停放挪车短信提醒等先进管理措施,推动消防车通道科技化、智能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依据各自管理权限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96119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网站地图 | | 备案号:火狐体育地址-竞猜软件首页进入

城市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