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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淋房法令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规范,它在保护公平正义的一同,本身也带有必定威权。为了把笼统的司法含义具象化,使之可以更直观地被人民群众感触,自古以来,中外发明了许多法令“符号”。这些法令符号或源于现实生活,或是神话式的幻想,借其形状、动物品性、植物特点等被刻画成咱们今日了解的法令器物,它们也由此成为法院文明的一部分。
为了让咱们愈加了解法院的法令器物,本大众号特别推出【司法回忆】专栏,由法官姐姐向咱们介绍这些器物的称谓、来历、效果等等,带咱们一同感触法院工作中满满的“典礼感”。
提到法令器物,必定有许多朋友榜首个想到的便是法槌!它规划高雅,法槌槌身为圆柱形,槌顶镶嵌着金黄色的铜制法徽,槌腰嵌套标明法院称谓的铜带,底座矩台型,其外表嵌有矩形铜线和我国传统饰纹。
其实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现已开端运用法槌了,只在其时还不叫法槌,叫惊堂木。一向到了民国初年,法院的法官也仍然运用着惊堂木。惊堂木可以说是咱们现在法槌的最早追溯。
一向以来,人民法院,尤其是底层法院的庭审次序常常会呈现意料之外的情况,为了寻觅一个既能有用办理庭审次序,又能表现法官威严的庭审辅助工具,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的法官们专门展开了评论,在发挥古代惊堂木效果的根底之上,学习西方法槌的造型,规划了我国现代法槌。
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法院规划的法槌在庭审中初次被运用。它有一个嘹亮的称谓“我国大陆庭审榜首槌”,现在被珍藏在我国法院博物馆里。
2002年6月1日,《人民法院法槌运用规则》开端实施,清晰规则了法庭审判人员在开庭审理案件时要运用最高人民法院一致监制的法槌。
规则还清晰了法庭审理中运用法槌的不同阶段及程序: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告开庭、持续开庭;宣告休庭、关庭以及判定、裁决后再敲击法槌。其他景象运用法槌时,应领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运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法槌敲响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中止讲话、喧闹或其他有碍庭审进程的行为,否则将依照规则追究其法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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